成都网约车新政:为乘客购买保险不低于100万
11月5日,成都市交委在官网公布《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从当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
《实施细则》共七章37条,对网约车车型、驾驶员资质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车辆排量不小于1.6L或1.4T、驾驶员无暴力犯罪记录、无酒驾记录等。成都市交委同时对《实施细则》进行了政策解读。
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在保护乘客方面作出多项努力: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承担安全事故先行赔付责任;网约车应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车内人员伤、亡保险额度不低于每人每次事故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