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商所公告称,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6%。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郑商所:动力煤保证金调整为8%
责任编辑:林子
相关新闻
推荐图片
昨日郑商所公告称,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6%。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百度地图 |
本网站由汇能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77823号-2
信箱:317493128@qq.co m 媒体合作QQ:31749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