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能源消费大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资源约束日益加剧,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刻不容缓。
近日,由省发改委制定的《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指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资源类型多、区域分布广、开发潜力大、环境友好、可永续利用等特点。
加快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国内外共识,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途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山东建设的必然选择、培育新增长点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迫切需要。
我省将以“新”(新能源)“生”(可再生能源)为发展方向,大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根据《规划》,我省将围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水能和核能等重点领域展开布局。
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市场持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到203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规模比“十二五”末翻两番。
具体发展指标是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7%,省内全口径开发利用规模约4173万吨标准煤。到203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8%,省内全口径开发利用规模约10870万吨标准煤。
按照《规划》,我省将有序推进风电发展。坚持统筹规划、陆海并举,统筹风能资源分布、电力输送和市场消纳,加强风电布局与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旅游资源开发的衔接协调,积极打造陆上、海上“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东部风电大省。力争到2020年,全省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400万千瓦;到2030年,全省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2300万千瓦。
推进太阳能利用。充分发挥我省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开发利用基础较好的优势,以提供绿色电力、绿色热力为重点,坚持太阳能发电与热利用并重的原则,不断扩大太阳能利用规模;积极推进太阳能利用与常规能源体系相融合;以推广应用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努力实现光伏产业规模化和跨越式发展,积极推进光热产业转型发展。力争到2020年、2030年,太阳能年利用量分别相当于替代1920万吨标准煤、3160万吨标准煤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