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住城部出新规,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由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今日正式出台。《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分时租赁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共5部分13条内容。
据了解,6月1日至14日,交通部就《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梳理出的意见建议对《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将适用范围限定为小微型客车租赁;充实了反恐防范相关要求,增加了“维护公共安全”等内容;同时对于分时租赁新业态进行了规范和管理。
什么是小微型客车?
小微型客车指七座及七座以下的小客车。《指导意见》明确小微型客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将小微型客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现状:市场集中度有待提高 法律法规缺位
交通部介绍,目前全国有6300余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市场规模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但全国92.7%的汽车租赁企业拥有车辆数不足50辆,难以实行网络化运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除了服务能力不足,目前国家层面还未新制定针对汽车租赁业的专门法律法规。地方层面仅北京、上海、重庆、山西4个省(市)出台了汽车租赁专门的地方性规章,另有21个省份只在《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地方法规中涉及一、两条原则性规定,而天津、河北、内蒙古、广西、海南、青海6个省份至今未出台汽车租赁方面的法规规章。
出于车辆保险、报废以及二手残值等考虑,目前汽车租赁市场约95%的车辆都登记为非营运车辆,导致车辆安全难以保证,发生交通事故时用户得不到保险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