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能网 >黄金>外汇>

央行:境内现金交易5万起需上报

2017-01-03 11:38:4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央行日前正式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与现行规定相比,《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并首次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等纳入责任主体范围。

央行:境内现金交易 5万起需上报

《办法》规定,大额交易报告标准为: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二是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三是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对于调整的原因,央行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首先,加强现金管理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内容。国际上现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标准大都比较严格,比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起点均为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而监管部门为打击特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据法律授权还可以进一步下调现金交易报告标准。其次,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发展和创新便利了非现金交易,居民的现金使用偏好正逐步发生转变,正常的支付需求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可以得到更加快捷、安全的满足,这为强化现金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后,我国反腐败、税收、国际收支等领域的形势发展也要求加强现金管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偷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

责任编辑:林子
回到首页 回到顶部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百度地图 |

本网站由汇能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77823号-2

信箱:317493128@qq.co m 媒体合作QQ:317493128

电子商务协会 360安全认证 网络报警平台 不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无线互联网
1999-2020 www.huineng.042.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