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高考接送车从山西太原某考点前驶过。中新社发 张云 摄
推广应用——
2018年海南公共机构新增车辆100%选用新能源汽车
多地计划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并提出了具体比例。
海南要求,2016-2020年,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分别达到50%、60%、70%、80%、90%。2018年起,公共机构每年新增或更换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应100%选用新能源汽车。
山东提出,2014-2016年,青岛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不仅在公共服务领域,甘肃对全省新能源汽车的整体推广数量也提出了要求。2016-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分年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0万辆、1.2万辆、1.5万辆、2.0万辆、3.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1.5%、2%、2.5%、3%。
资料图:微公交电动汽车亮相兰州。杨艳敏 摄
财政补贴——
北京、上海等地设补助总额上限
北京、上海、海南等地对新能源汽车实行补贴,同时设定了补助总额的上限。
北京、海南规定,针对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和本市1:1的比例确定补助标准,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上海、甘肃在文件中提出,国家和本市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河北省则把机关公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校车、出租车等9类新能源汽车纳入公共服务领域范围,在推广期内省级财政按国家补贴标准1:1比例对购车用户予以补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