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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好我们的生命水源

2016-10-31 10:30:59 来源:经济日报

骨头再硬也要“啃”

砂堆消失了,码头关闭了,趸船迁走了,破房拆除了,菜地铲平了……10月11日,站在武昌江滩余家头段遥看对岸,武汉市武昌区副区长周鹏感慨,“堤上见江,江上见滩,现在的这种景象曾经只是个奢望”。

武昌余家头水厂

始建于1980年的武昌余家头水厂,服务武昌、洪山、青山、东湖风景区、东湖高新区110余万群众。此前,水源保护区内船厂、港口、码头、砂场遍布,还有水上渔家、捕鱼扳罾、养猪种菜,水源环境隐患十分突出。

1984年,我国首次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当地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从取水口划至上游100米。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后,按照《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从取水口划至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二级保护区上、下游分别延伸2000米、200米。

但是,长江武昌余家头段水域岸线资源丰沛,自古是码头首选地。余家头水源保护区的问题之所以成为陈年旧账,一个重要原因是,水源保护区内的码头等多数单位早于水厂建设。

清末民初,詹天佑在武汉选址建设火车轮渡,链接京广铁路和粤汉铁路,就在该地建成了粤汉码头,后来保留为武汉铁路局战备码头,正好处于余家头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成立于1910年的“百年老店”武汉轮渡公司,在该地也建有船舶修造厂,而且,被划入了水源一级保护区。此外,还有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武汉铁机路汽车轮渡、武汉港口运输集团、武汉铁机集团、武汉江南集团等单位的码头……仅一级保护区水域内就有大大小小11个码头单位,经营者既有央企、市属国企,又有民企和个体户。还有9个砂场,50万吨砂石料堆积如山,起砂,筛砂,制砖,运进运出,简单的工棚工具,粗放的作业方式,简陋的办公条件,都使得生产性污染负荷积累,积重难返。

武昌区余家头水源保护区的问题并非独此一例。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中,环境监察部门发现,由于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或者居民区在保护区划定前已经建好,搬迁资金缺口过大,政府财政难以负担,搬迁和拆除存在困难,迟迟未见有效措施。此外,一些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隐患涉及水利、农业、旅游、交通和环保等多个部门,一些地方还未建立起有效的联动机制,各个部门之间无法形成监管合力。

僵局不破,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何以落到实处?

2015年12月28日,环保部对湖北省武汉市余家头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11个建设码头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要求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毫无缓冲的挂牌督办,让周鹏肩上的压力倍增,面对这种情况,要么当时就“投降”,要么坚决完成。

被周鹏称作“背水一战”的余家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由此拉开大幕。环保、水务、公安、城管、工商、食药监、街道办等各部门迅速行动,法院、检察院参与推进整治。走访、摸底、补偿、搬迁,做细每一个环节……积年沉疴在半年时间里得到彻底解决。

“余家头水源保护区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它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突出”,武汉市环保局污防一处管筱武介绍,随着余家头水源地整治完成,截至今年9月,武汉全市今年治理了水源地内的11个排污口,迁移拆除了12个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全部或部分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6处建筑物、33个码头。

记者从环保部获悉,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任务,全面提升长江经济带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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