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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煤电顶牛的闹剧年年上演 促中长期合同尽快签订

2016-11-10 09:51:38 来源:经济日报

煤电双方无休止缠斗的根源在于煤炭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步伐不同步。理顺煤电双方的利益机制,寻找利益分配的佳平衡点,使煤电双方能够更高效地完成价格谈判,并在长协合同框架下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是解决双方“顶牛”闹剧的根本之策,也是保证大宗原材料平稳供应的有效手段。

莫让煤电顶牛的闹剧年年上演

11月8日,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与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双方锁定资源数量,并商定5500大卡动力煤基础价为535元/吨,基础价基础上的价格波动由双方合理分担。神华集团、中煤集团是规模大的两大煤炭企业,而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是重点发电集团企业,这四家企业达成中长期合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示范意义,有望带动煤电双方加快谈判进程,促进2017年度中长期合同尽快签订。

近年来,煤炭和电力企业双方总会为签订电煤购销中长期合同吵得不可开交。这是因为,作为上下游行业,如果煤炭价格高一些,煤炭企业赚的钱就会多一些,以火力发电为主的电力行业利润就会少一些,甚至亏损;反之,电力行业的利润就会多一些。

过去的经验表明,越是在煤炭价格暴涨或暴跌的时候,双方“顶牛”的现象就越突出。在煤炭发展“黄金十年”,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电煤价格一度攀升至850元/吨左右,电力企业叫苦不迭;而在2014年、2015年煤炭价格“跌跌不休”的形势下,煤炭企业苦熬度日,煤电双方中长期合同的执行率并不高,加剧了煤企的经营困难。年年上演的闹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方效率,甚至加剧了煤炭市场的波动——每到长协合同“谈判季”,煤炭价格总会出现明显上涨。

煤电双方无休止缠斗的背后,是利益的纠葛,而其实质性的根源在于煤炭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步伐不同步。在“市场煤”和“计划电”的背景下,煤炭和电力行业话语权不匹配,双方很难真正本着“帮对方一把”的心态去谋求共同发展。加之契约精神淡薄,双方签订的长协合同也往往会随价格波动而形同虚设。

促成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

因此,理顺煤电双方的利益机制,寻找利益分配的佳平衡点,使煤电双方能够更高效地完成价格谈判,并在长协合同框架下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是解决双方“顶牛”闹剧的根本之策,也是保证大宗原材料平稳供应的有效手段。

从短期看,鼓励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可以有效稳定市场预期,规避现货市场风险、减少价格波动。有了中长期合同,煤炭企业可以根据合同制定生产计划,实现连续平稳生产,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从而提供价格更优惠的煤炭。电力企业也可以实现燃料的稳定供应和相对稳定的煤炭价格,保证发电的连续性,避免出现煤炭“断供”风险。

而要促成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必须创新长协合同的定价方式,改变以往“一口价”的做法,使合同价更加贴近市场形势变化。要对合同执行情况加强监管,对于不能按照合同执行的市场主体,依法纳入诚信黑名单,使其寸步难行。要推动煤炭、电力、运输企业三方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锁定产能、锁定需求、锁定运力,建立长期稳定、有一定弹性的供运需关系,有效化解煤电“顶牛”,优化运输,实现多赢,并确保合同兑现落实。

从中期看,要积极推动开展煤电联营,鼓励煤电双方互相持股,使双方利益更加紧密地捆绑在一起。当然,在这一进程中,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市场主体的选择,由煤电双方自主协商,理顺股权结构和利益分配机制;而政府则要做好政策规范与引导,更好地为双方的合作保驾护航。

从更长远的角度看,则需要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探索电煤价格保护措施。同时,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使电力价格走向市场化,使电力和煤炭的市场话语权“旗鼓相当”。这样,煤电双方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才有更可靠的基础。

责任编辑: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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