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为改善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减少重污染天气,该市决定从10月1日起实施禁煤,市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运输、燃用煤炭。
根据太原市政府的相关规定,10月1日起,太原市区范围内除太钢、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西山白家庄矸石热电厂及保留的燃煤热源厂外,将全面实施禁煤。
太原市环保局局长窦力奋表示,为了确保“禁煤区”顺利建成,该市采取了全面完成散煤治理、全力打造无燃煤村、加大散煤管控力度、强化执法力度等四大保障措施。
窦力奋表示,据测算,“禁煤区”建成后,太原市今年将减少采暖燃煤204万吨,削减率达到90%以上,实现减排烟尘6万吨、二氧化硫2.3万吨、氮氧化物1.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