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程进展缓慢,山西省太原市环保局日前对中石化太原分公司、中石油太原分公司两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两公司进行督办,明确要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程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
依照山西省规定,今年4月底前太原市所有加油站应全部完成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太原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截至4月10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太原石油分公司所属在营加油站共90座,其中4月底前计划完成改造55座。未完成改造的35座加油站中,租赁即将到期9座、拟拆除8座,4月底计划开工改造18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销售分公司所属在营加油站共49座,其中4月底前计划完成改造35座。未完成改造的14座加油站中,5座因市政道路施工或其他原因处于停业状态,待改造施工条件允许或明确续营前再行改造,剩余9座4月底前全部停业改造。
对此,太原市环保局已下达督办函,并明确指出,两家公司要高度重视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认真履行国企的社会责任,按照4月底全面完成改造任务的时间节点,逐一确定未完成改造加油站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并责任到人,确保相关工作按期完成。
对逾期未完成地下油罐更新改造任务的加油站,环保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予以查处,同时按照有关程序暂停审批两家公司新增污染物项目环保手续,并协同商务部门暂停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