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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

2016-07-29 10:44:27 来源:国搜财经

今天,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对我国交通出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这充分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执政理念,是对分享经济新业态下移动出行领域的肯定和鼓励。作为移动出行的一份子,滴滴出行倍感鼓舞,我们相信,这亦将开创我国网约车发展的全新局面。

其实早在7月25日的《人民日报》上就描绘了当前日益流行的"短租游",正是共享经济模式在旅游业的探索体现之一。

共享经济是什么?

共享经济:公众将自己的闲置资源,通过社会化平台与他人分享,进而获得收入的经济现象。共享经济的本质是以租代买,资源的支配权与使用权分离,以网络为载体匹配了更多的需求、使闲散的社会资源得以重新整合利用,创造出更多的价值。

交通出行、餐饮外卖、住宿短租、快递物流……传统行业需要大量人力、物力,乘着互联网的东风,共享经济开始越来越深入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近年来,共享经济呈现井喷式发展,涌现了大批创新创业企业,席卷10大主流行业,超过30个子领域,出现了以"滴滴出行"为代表的16家独角兽企业,以全球短租"住百家"为代表的30多家准独角兽企业。仅仅是这30多家准独角兽企业估值总额就超过了675亿。

共享经济为何如此吸引人?

正如住百家CEO张亨德为亚历克斯。斯特凡尼著作《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做序时说到"这种颠覆传统商业模式的新型商业业态,将给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其实共享经济早已嵌入许多人的生活中。Uber、Airbnb作为世界共享经济的先锋引人瞩目,人们不仅可以利用闲暇时间开车挣钱,也可以预约专业司机出行;人们可以出租自己空闲的房子或房间给别人居住,求租者也可以借助平台找到适合自己的住所……也许对许多普通民众来说,共享经济这个词儿是新鲜的,但对"滴滴"、"回家吃饭"、"住百家"这些企业却再熟悉不过。

共享经济的模式加上互联网的思维,倡导人人参与,使得消费者不再扮演单一的购买方角色,实现了很强烈的代入感。这也许是除了增加经济效益之外,共享经济吸引人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共享"发展理念,意味着全新的共享性经济发展道路,涉及到收入与财富分配、资源与要素配置、市场参与主体的协作共赢关系,等等。在共享型经济发展道路之上,共享经济模式是具有前沿性和挑战性的实现形式之一,正如Uber和Airbnb分别为出租车业和酒店业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也让人们看到了共享经济在未来的巨大潜力。

当前全球性的增长困境,使得共享经济愈发引人关注。一方面,备受打击的传统产业与金融发展模式,迫切需要寻找能够“振奋人心”的新增长动力;另一方面,粗放式、无节制的生产与消费模式引发“心有余悸”的反思,如何更好地权衡资源有效配置与公众福利的提升,成为新时期经济、社会与人文变革转型的聚焦点。

网约车监管是世界级难题,《暂行办法》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平衡新旧业态发展, 照顾到了人民群众的实际出行需要。《暂行办法》作为世界范围内颁布的第一个国家级的网约车法规,表明在如何监管网约车的探索上,中国走在了世界前列,也充分体现了国家推动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 “互联网+”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思路和决心。

相较去年10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采纳了包括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和出行企业的意见建议,做了许多修改和优化。在对网约车平台、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的基础上,取消了8年报废的规定,改以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报废,更符合兼职为主的网约车分享经济新业态。《暂行办法》还删除了原先的数量限制条款,规定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给了市场、平台及司机更大的自主权,并肯定了顺风车、拼车等新的出行方式。

在过去的4年里,创新业态的“互联网+”分享经济深刻改变了我国出行行业,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生活,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城市的打车难等问题,也为城市交通变革做出了贡献。尽管如此,网约车目前只承载了中国每天城镇人口出行需求的1%左右,未来还有巨大发展空间。我们将按照《暂行办法》要求,规范运营,积极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经营许可,亦将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出行行业相关企业一同探索,加大技术创新,提高交通资源利用和城市交通效率,改善出行体验,为社会创造更多灵活的就业机会,更好地为亿万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今天同时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制度性安排,坚持转型发展,统筹兼顾乘客、驾驶员、出租汽车企业和互联网平台等各方利益,鼓励促进互联网与出租汽车的融合发展。滴滴平台上不仅有上千万专快车司机,还有上百万出租车司机,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初期投入1亿元发展基金,与相关政府部门、出租车企业、出租车司机等多方携手,共同推进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运营效率和司机收入,共同为人民群众出行服务。

我们也注意到,《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平台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的具体管理标准和营运要求有一定的裁量权。我们诚恳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政策的过程中,能够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为根本目标,鼓励创新,简政放权,为新业态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分享出行的价值就在于高效盘活调配闲置资源,解决出行的潮汐问题。我们也希望各地在落实《暂行办法》的过程中,能够明确对兼职司机区别管理,进一步加大出行领域的供给侧改革。

和《指导意见》只是开始,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将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让今天蓬勃兴旺的出行分享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行业提升服务和转型升级,以满足数亿群众改善出行的需求,让城市交通更美好。

《指导意见》摘要

今天下午3点,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备受关注的私家车参与网约车运营,新规明确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新规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车。

网约车应在公安机关登记并取得运输证

网约车车辆要求: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标准。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当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顺风车可以开吗?明确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

交通运输部再次明确表示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但需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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