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晓霞 吴思勇)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已核准同意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总额不超过12.7亿元,并规定该公司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南昌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项目。
据介绍,本期债券期限10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本期债券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5%、5%、10%、10%、1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分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本期债券上市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均可参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