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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股东内幕交易遭处罚 联手东方证券营业部敛财

2016-08-25 14:03: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遭证监会处罚

据证监会网站公告显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谢暄违法所得716,167.74元,并处以1,432,335.48元罚款。

证监会调查显示,2013年11月,谢暄向伟徽新材董事长郭某提出重组建议。后时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党委书记兼博云新材副董事长刘某胜(2014年2月25日起任博云新材董事长)经谢暄介绍到伟徽新材进行考察。2013年12月31日,博云新材和伟徽新材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正式会谈,就博云新材整体收购伟徽新材进行讨论,双方均表达了合作意向。谢暄参加了此次会谈。

2014年2月11日,在谢暄的联络协调下,各方再次会谈讨论并购方案的设计。2014年2月13日,双方就并购方案的细节再次进行了会谈。2014年5月15日,双方就收购的框架协议内容基本达成一致。2014年5月16日,博云新材在晚间公告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年5月24日,博云新材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预案披露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伟徽新材。公司股票于2014年5月26日复牌。

此外,证监会表示,经复核,证监会认为:第一,博云新材与伟徽新材双方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于2013年12月31日正式会谈,会谈中双方已在了解合作条件、方式,故该时点应为内幕信息形成时间,谢暄的相关申辩意见不成立。

第二,证监会对谢暄知悉内幕信息的认定基于多份证据,其中包括谢暄的职务及法定知情人身份、2013年12月31日的会议记录、谢暄本人调查询问笔录及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笔录、内幕信息敏感期间内谢暄与相关人员的通讯记录等,上述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

第三,高创投与东方证券有业务合作,谢暄与李某捷认识多年,谢暄知道东方营业部员工江某、刘某但并不熟悉。李某捷及其下属员工江某、刘某在调查笔录中承认接受谢暄的指令操作“金某雪”账户,并有谢暄与李某捷、江某、刘某的通讯记录以及“金某雪”账户的相关下单记录相互印证。

第四,“金某雪”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转入来自谢暄的几笔资金后都立刻买入了“博云新材”,且在此期间内仅交易了“博云新材”1只股票,交易“博云新材”的时点与谢暄与李某捷通讯联系时点以及内幕信息发展情况高度吻合。上述交易特点与谢暄以内幕信息知情人主导交易的情形相吻合。

谢暄曾因投三一重工成名

据投资界网站介绍显示,谢暄是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湘云生物董事长、凯瑞重工副董事长、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及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资料显示,谢暄在创业投资领域积累了10年经验,主持投资的项目有三一重工、博云新材、唐人神、株洲钻石、尤特尔生化等。谢暄曾先后任职于湖南国际合作房地产开发公司、湖南海联房地产开发公司、湖南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企业部。

另外,还曾被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评为“优秀风险投资职业经理人”。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湘投高创投是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身为湖南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湖南首家国有风险投资机构。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

高新技术及成果的产业化是湘投高创投致成立时的关注重点,其投资的第一个项目就是谢暄主导的三一重工。

从2000年9月投资到2003年6月三一重工上市,投资周期并不算长,完全符合风投的规律。当年12月便与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增值收益8倍以上,成为当年经典的成功案例。作为早期投资人,谢暄一战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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