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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吨含汞危废物非法跨省倾倒河南 涉事方被起诉

2016-08-26 10:39:30 来源:央广网

有媒体梳理,按照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必须要有五联单,运输车辆也必须是带有明显危化品标志的危化车。从当时披露的联单内容来看,运输单位和运输车型存在问题。洛阳市环保局固废管理中心书记张治伟说:“实际单位是一个个体的车辆,联单上填写的是一个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违运车辆。”

对于事件中近80吨的危废物的处理问题,环保部在7月27号召开了三省协调会。长葛市环保局执法大队杨队长说,危废物是拉往贵州的。在全国,汞触媒处理只有贵州有能力,要求贵州环保厅过来,找有资质的企业处理,找有运输质资的车辆拉走。

倾倒两个月后,危废物在本月20号被装载运至贵州,但是,在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主任林彬看来,这个过程并不顺畅。当时已经引起当地环保部门的重视,马上连夜搭起遮挡棚,幸亏当时搭起来了,因为第二天就下雨了。如果没有遮挡棚,一下雨造成的危害就太大了。但这个事情在省市甚至环保部的干预下,迟迟两个月也没运走,中间环保部门和贵州这家企业、贵州环保厅、内蒙那家企业多次沟通,始终没结果。

由此,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对贵州铜仁铜鑫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东兴公司及其他涉事人员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消除其非法倾倒现场的环境污染风险等责任。林彬介绍说:“我们结合高人民法院对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决定向有关部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请求通过洛阳市法院和省级环保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我们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资质。”

在收到申请后,洛阳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社会责任中心的部分申请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决定受理。法院副院长刘宝对媒体表示:这也成为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首例河南省内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同时更是我国第一起涉及跨省固体废弃物损害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6条、107条规定,于19日作出2016预03民初2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裁定铜鑫公司立即将其非法倾倒碧树园公司院内的危险废物依法安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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