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事权入手破冰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改革
政府间事权划分不仅涉及行政权划分,还涉及立法、司法等广义公共服务部门,是“大事权”的概念。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化还需要一个过程,短期内全面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条件尚不成熟。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改革选择从财政事权入手,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从财政事权划分入手推进改革具备一定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规模扩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和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加上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新修订的《预算法》颁布实施,也为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础。
二是从财政事权划分入手推进改革可以从根本上破解改革发展面临的诸多紧迫难题。当前,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需要进一步理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需要进一步清理整合、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都需要以明确政府的财政事权划分并相应界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为前提,从财政事权划分入手推进改革可以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三是从财政事权划分入手推进改革可以为全面推进事权划分改革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事权划分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些成熟市场国家的事权划分经历了数百年的逐步演进。财政事权是政府事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入手破冰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改革,先局部后整体,既抓住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这一政府核心职责,又能够为全面推进事权划分改革积累经验、趟出路子。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各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基础工程。推进这项改革要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创新管理、优化服务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要与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国防等各项改革相结合,形成统筹协调、协同共进的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