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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原高管陶玉春被控4宗罪

2016-09-14 09:27:21 来源:信息时报

(原标题:中石油原高管陶玉春被控4宗罪)

私分企业房产、股票,大肆受贿还拉亲属牟利赚得盆满钵满,违规决策又致国有资产损失2亿多。9月12日下午,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党委书记陶玉春案在珠海市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陶玉春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并真诚悔过,并承诺退还全部涉案赃款。

据了解,陶玉春1962年3月出生,山东省日照市人,曾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后成为中石油深圳石油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9月开始任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陶玉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经该院指定管辖,由珠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1年,陶玉春先后利用其担任深圳石油实业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深圳石油公司)、深圳石油技术开发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多家国有企业总经理、法人代表的职务便利,贪污侵吞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贿赂财物,为亲友公司非法牟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

检方介绍,在本案第一次庭审过程中,除了为亲友牟利一项之外,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均遭陶玉春当庭否认,面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及对其犯罪行为的当庭询问,陶玉春说得多的就是“记不起来了”、“具体事情都是手下人办的,我并没有参与。”

昨日第二次开庭,陶玉春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陶的亲笔供词和退赃证据。陶玉春也当庭落泪悔过。陶对于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逐项做了有罪供述。陶还表示对涉案赃款全部退还(贪污、受贿及为亲友非法牟利部分),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均不上诉,恳请法庭给予其悔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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