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江苏华燃油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燃油气”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兴业证券,在对华燃油气2016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异常波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华燃油气在2016年上半年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华燃油气的原实际控制人刘官平、梁同琴及股东刘文在2015年下半年设立江苏华昇油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油气),从事瓶装压缩天然气销售及技术服务,构成与华燃油气的同业竞争。
华燃油气的经营范围为油气开发领域相关工具、软件的研发和技术服务,瓶装压缩天然气销售。工业气体技术服务及咨询;钻井、修井、井下作业工程分包及技术服务;石油工具及配件加工、销售;天然气设备租赁。盐穴及储气 库溶腔检测,套管气密扣检测,油、气管道维护和检测。原实际控制人刘官平、梁同琴控制的公司华昇油气的经营范围为钻井、修井、井下作业工程分包,天然气开发、注采、集输、压缩、液化、相关站场运行、设备操作及维护的技术服务;油、气管道工程施工分包、维护、检测;盐穴及储气库溶腔检测;套管气密扣检测; 石油工具及配件加工、销售;瓶装压缩天然气销售及技术服务;天然气设备销售、租赁。
为此,14日,华燃油气发布公告,称其原实际控制人刘官平、梁同琴及股东刘文承诺将通过变更华昇油气的营业范围或将股份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