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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炭市场需求很难有绝对增长空间

2016-11-24 11:44:35 来源:中国网

(二)严格验收标准和程序。部际联席会议印发了《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的验收主体责任,2016年验收工作力争在11月底前完成。从设备拆除、井口封闭、证照注销、职工安置方案、债务处置情况、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方面提出了验收标准,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产能不可恢复。进一步规范了验收程序,保证验收工作有序推进、收到实效。建立了问责机制,确保验收工作真实有效,经得起检验。目前,各地和国务院国资委正在按照验收办法开展验收工作,有的地区还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结合地方实际提出了更加严格的验收标准。

发改委:煤市需求很难有绝对增长空间

(三)建立验收工作抽查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印发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结果抽查方案》,在地方和国务院国资委验收的基础上,部际联席会议按照双随机原则,对验收结果严格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验收主体是否明确、验收程序是否规范、验收标准是否严格、后续工作是否到位。抽查工作做到“四个明确”:明确时间要求,10月份开始抽查,12月底前全部完成,力争11月底前完成抽查任务50%以上。明确抽查范围,对有去产能任务的地区做到全覆盖,原则上每省区钢铁煤炭行业抽查比例分别为当年去产能任务的30%左右,去产能厂(矿)数量较多、任务较重的地区可适当减少。明确抽查方式,一方面坚持随机抽查,确保抽查工作公开公正、规范高效;另一方面加强重点抽查,对于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较重的企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不达标企业、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企业,做到能查尽查。明确组织方式,组成10个抽查组,每个组均配备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志、行业专家、地方抽调的业务骨干、新闻媒体人员,保证抽查过程客观、公正、专业。近期部际联席会议已经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抽查工作要求,结合各地验收工作进展,国家层面的抽查工作已经陆续展开。

总的来看,建立完善公示公告、验收和抽查机制,对保证产能真去真退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具有可操作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了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的意见,既遵循了国发[2016]6号、国发[2016]7号文件“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的原则,又反映了地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保证客观真实性。通过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地方验收、中央抽查等环节,多道把关,严格程序,增加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保证去产能数据的客观真实性。三是体现可持续性。通过建立去产能公示公告、验收、抽查的一整套工作体系,明确了具体标准和工作程序,为依法依规推进今后一个时期去产能工作提供了依据,奠定了基础。

三、当前钢铁煤炭市场运行与价格情况

钢铁方面:

(一)钢铁行业市场运行情况。

1.价格持续回升。据钢铁工业协会监测,今年以来钢材价格整体呈现上涨态势。4月份钢材价格综合指数达到高点84.66点,6月份回调到69.97点后又开始逐步回升。8月以来,钢材价格保持稳定,钢材价格综合指数维持在75点左右。截至10月21日,钢材综合价格指数79.00点,同比上涨19.17点,较年初增长22.63点。高线、三级螺纹钢、热轧卷板等重点钢材品种价格同比上涨27.4%、27.9%、44.9%。

2.钢材库存总体水平低于上年同期。据钢铁工业协会统计,9月末,全国主要市场钢材社会库存量为941万吨,同比下降8.3%;比年初库存增加79万吨,增幅为9.2%。随着天气转冷,四季度钢材市场逐渐进入需求淡季,社会库存还会有所上升,但整体水平低于去年。

3.原材料价格阶段性过快上涨影响行业当期效益。据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截至10月14日,炼焦煤和冶金焦价格比年初分别上涨了507元/吨和849元/吨。涨幅分别为81.4%和126.2%,而同期钢价涨幅仅为36.1%。焦煤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将对钢铁企业形成较大的减利影响。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随着钢铁去产能工作有效推进,钢铁行业运行出现积极变化,钢材价格回升,全行业扭亏为盈。为巩固和扩大钢铁行业运行呈现的好转态势,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处理好钢铁去产能、调结构、促转型的关系。注重把去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和推进,有力有序推进钢铁去产能工作。二是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严控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确保钢铁产能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方面达标”等重点,强化市场监管,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三是做好市场预期引导。密切跟踪分析钢铁行业价格走势,加强预测预判,主动发声,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确保钢铁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

煤炭方面:

(一)下半年以来煤炭市场和价格变化。7月份以来,煤炭产量下降,市场煤价加快上涨,个别地区和一些电力、钢铁企业供应出现偏紧的情况。分析原因:一是去产能效果逐步显现。列入今年去产能任务的煤矿逐步退出,实施减量化生产和治理违法违规煤矿建设生产、超能力生产、劣质煤生产取得明显成效,前9个月煤炭产量同比下降10.5%。二是煤炭需求阶段性恢复增长。7月份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持续高温少雨、空调用电明显增加,水电出力大幅减少,火电生产大幅增加。8月、9月,火力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7.5%和12.2%,增幅比上半年分别加快10.6和15.3个百分点;10月上旬,这种趋势更为明显,火电同比增发14.6%。同时PMI指数8月份以来连续处于荣枯线以上,反映了实体经济增长,8月份粗钢、平板玻璃产量同比分别增长3%、7%,拉动了煤炭需求增长。三是煤炭补库存增加。上半年,煤炭供需形势平稳,电厂等用户库存维持在较低水平,近一时期,消耗快速增加,导致库存明显回落,特别是随着迎峰度冬逐步临近,重点用户补库意愿较为强烈,推动了价格持续上升。

(二)已采取措施。近期煤炭价格回升,企业效益好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初衷和必然结果。但是煤炭价格如果偏离市场基础非理性上涨,就会影响到去产能工作的整体推进和能源的稳定供应。为统筹做好去产能过程中的供应保障,促进煤价保持合理区间,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工作预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增加安全高效先进产能释放。自9月上旬以来,根据市场变动情况已先后启动预案二级、一级响应,允许部分先进产能释放。9月底,国家有关部门印发《关于适度增加部分先进产能投放保障今冬明春煤炭稳定供应的通知》,增加安全高效先进产能释放。二是稳步推进减量置换。推动具备条件的已核准在建煤矿和部分未批先建煤矿,在承担相应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后释放产能,既为化解过剩产能开辟新的路子,又可以有效调节当前市场供应。三是分别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重点煤炭企业座谈会。统筹安排冬季供应保障等工作,引导有关煤炭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科学组织生产。从实施效果看,生产、运输逐步增加,电厂和港口存煤出现回升。全国重点电厂日供给大于日消耗,10月中旬存煤6233万吨,比8月末增长22.7%;环渤海五港存煤1330万吨,比8月末增长14.6%。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中长期看,随着能源消费强度的不断回落和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煤炭市场需求很难有绝对增长的空间,预计2020年煤炭消费量至多41亿吨,即使考虑去产能和减量化生产的因素,到时全国煤炭产能仍然有46亿吨左右,煤炭产能大于需求的基本面不会根本改变,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任务依然艰巨。近期看,随着今年冬季采暖负荷逐步加大,煤炭消耗将有所增加,同时增加的产能释放也将有序到位,大部分地区煤炭供需基本平衡,少数地区平衡偏紧。为此,部际联席会议将进一步统筹处理好去产能、保供应、稳价格的关系,推动煤炭及相关产业协调健康发展。一是坚定不移去产能、调结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部署,排除价格短期波动的干扰,坚定去产能决心不动摇。深入推进煤炭行业兼并重组和处置“僵尸企业”,大力培育和发展先进产能,加快退出低效无效产能,努力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二是多措并举保供应、稳价格。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当前部分地区供应偏紧的矛盾,继续有序释放安全高效先进产能,有序引导在建煤矿投产达产增加一部分产能,针对少数供应偏紧地区定向增加部分产能投放,保障居民取暖、发电等用煤需求。区分轻重缓急,强化对电煤供应偏紧地区产运需的综合协调,积极采取“以煤定电”、“以热定电”等有效措施。提前做好2017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充分利用当前有利时机,鼓励推进煤炭供需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建立长期、稳定、诚信、高效的合作关系,保障煤炭有效稳定供应。

责任编辑: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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