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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鑫江商品交易中心被指诈骗

2017-05-10 14:14:07 来源:法治周末

或涉嫌违规交易

除被指为虚假标的、人为操控价格外,投资者还普遍反映,鑫江公司并不具备经营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的资质。

刘云对记者称,事发后有“难友”曾向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核查鑫江公司经营资质,但结果却让他们吃惊。据投资者所获得的冀政信公开(2016)163号答复书以及商务部商公开字(2016)1903号答复函显示,鑫江公司根本没有取得大宗商品现货及原油经营的资质、备案和批文。

法治周末记者就此询问交易中心客服,该客服表示,鑫江商品销售交易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的正规交易所,相关批文就在官网上。

法治周末记者在官网看到,2016年8月31日网站刊登一篇标题为《鑫江商品销售交易中心获河北省政府批文》的文章,内容为一份加盖公章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红头文件的影印件,其中显示鑫江商品销售交易中心是河北省保留的19家交易场所之一,落款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

但当法治周末记者询问客服是否有大宗商品现货经营资质时,客服表示对此并不清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专家委员赵占领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如果交易所在并不具备现货、期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仍然从事相应的经营行为,那么可能就会构成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将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根据证监会31号文的内容,鑫江公司以茶票等为交易对象,或涉嫌现货发售违规交易。

据了解,今年3月16日,证监会下发《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清整联办[2017]31号文),其中提到:“部分文化艺术品类及商品类交易场所,以邮资票品、钱币、磁卡为交易对象,或以珠宝玉石、茶叶、老酒等为交易对象,进行‘现货发售’。”

而这种现货发售可能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环节采用集中连续竞价、T+0交易,违反了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关于不得采取连续集中竞价进行交易、T+5等有关规定。有的交易场所与发行人串通虚拟发行,并无相应的产品入库,有的甚至直接或通过关联方做庄交易,涉嫌诈骗等犯罪”。

投资者遭遇维权难

针对长期存在的交易所乱象,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37号文),2013年12月,中国证监会联合六部委发布《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74号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各类违规交易场所的清理工作。

相关文件明确指出,除依法经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认定从事期货交易的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在监管部门的重拳下,已有大量违规交易所得到清理。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曝光的一桩案例显示,2012年7月至2013年11月,南京亚太化工电子交易中心总经理谢某将南京亚太木糖醇、液碱等交易品种承包给做市商经营,并约定利益分成。

浙江高院认定,谢某为制定的4家做市商提供投资者持仓量、交易数据后台信息、指导做市商操纵价格、为做市商提供虚拟资金与投资者对赌,被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交易平台总经理被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然而鑫江的投资者向法治周末记者坦言,由于投资者手头往往仅有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并不了解涉事交易中心的具体运作情况,所以很难拿到核心证据,这对维权造成很大困难。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峰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投资者维权困难,一方面是证据不充分造成立案难,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多数交易所均异地开展业务,维权者分布范围广,造成调查取证难度大,案件侦破困难。

“投资者需要提高警惕,远离赌场,回归市场,采用合法的方式维权。”胡俞越强调,“而对于各类交易平台,则需要进行规范、整顿,必要时转型。”

责任编辑: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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