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社2017年5月23日消息,据环京津新闻网消息,今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对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肖雪等20名犯罪嫌疑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窝藏、掩饰犯罪所得一案依法公开宣判,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次公开宣判,集资参与人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原审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案件宣判。
下一步,主办案地廊坊市将在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和协调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加快后续资产处置和资金清退工作。
据新华社,2016年12月5日,从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获悉,波及全国多个省份、36000多人参与其中、报案金额50多亿元的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大案,5日上午在该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集团负责人肖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其余10余名被告也被分别判刑。
法院通报称,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肖雪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赵再昌挪用资金,肖娟等人窝藏,肖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案,于12月5日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单位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被告人肖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对肖淑娣等14名被告人判处6年至2年5个月不等的刑期;以挪用资金罪对被告人赵再昌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以窝藏罪对肖娟等3名被告人判处2年6个月至2年3个月不等的刑期;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被告人肖发判处有期徒刑3年。
黄金佳投资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波及全国多个省份。全国共有36000余人报案,报案金额达53.9亿元。2015年1月,黄金佳投资集团原负责人肖雪等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