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5.5亿吨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3%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7.5%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9%左右。
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6亿吨标准煤。煤炭产量37亿吨,原油产量1.9亿吨,天然气产量160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4亿千瓦、发电量达到2万亿千瓦时。
3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5.5亿吨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3%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7.5%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9%左右。
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6亿吨标准煤。煤炭产量37亿吨,原油产量1.9亿吨,天然气产量160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4亿千瓦、发电量达到2万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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