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一意见,陕西各地将建立中水回收利用建设项目库,分类建设,分步实施,做到厂网配套、管网优先。同时,将中水资源纳入城市供水资源体系,统一配置。能使用中水的建设项目,不再审批新鲜水资源。逐步采取强制性行政措施,促进城市绿化、道路冲洗、车辆清洗、公共厕所、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使用中水资源。
另外,陕西省还将制定专项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火电、热力、化工、造纸、印染等用水量大的企业自建中水设施或使用城市中水,企业生产尽快全部使用中水。
中水,即再生水,是指废水或雨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中水是城市重要的“第二水源”,推进中水生产和利用对于缓解城市用水供需矛盾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