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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督查住建系统扬尘污染 问责约谈整改不力者

2016-08-09 14:17:57 来源:中新网
      从8月9日至8月19日,河南住房城乡建设系统9个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对该省大气暨扬尘污染治理进行督查,以对扬尘治理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大气暨扬尘治理不力的市县主管部门,要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力者问责约谈。

据记者了解,河南省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和蓝天工程行动等工作,共派出9个督查组对全省所有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大气暨扬尘污染治理和攻坚战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本况;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推进及现场治理情况;《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中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此次督查主要采取“听”、“查”、“看”的方式进行,不当场反馈督查情况。听汇报,即听取市政府或有关委局工作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即查阅各有关部门、单位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排查整治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完善机制、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监督管理、督导检查、执法处罚、信息报送情况等有关文件资料;现场查看,现场查看当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城市区域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房屋拆迁及建筑物拆除工程等的扬尘污染控制情况。

同时,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狠抓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土方施工、建筑拆除施工、建筑垃圾清运、道路扬尘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环节和区域,切实解决影响当前空气质量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在落实责任方面。强化督查责任落实,以对扬尘治理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认真、严格、细致开展督查工作。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大气暨扬尘污染突出问题要督促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跟踪到底,坚决整改到位。对检查暗访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企业单位一律曝光、一律记不良记录、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上限处罚、一律给予缓批资质、一律限制招标投标、一律通报给市(县)政府,直至扬尘污染问题得到解决、符合扬尘治理标准为止。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大气暨扬尘治理不力的市县主管部门,要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力者问责约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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