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开始调整城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10月15日,从长春市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精神,发改委向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发《关于调整我市城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据悉,经调研测算,并结合长春市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降低长春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将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15元下调至3.06元;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11元下调至3.02元。
此价格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下浮幅度不限。以上价格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