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5月9日从市物价局获悉,青岛市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近日,上游供气企业下调了青岛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我市按照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决定自2018年4月18日起,下调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636元调整为3.257元。上述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价格下调后,相关行业用气成本有所降低,按市内三区2018年非采暖季非居民计划销气量测算,工商业用户将减少支出约2694万元。
价格主管部门要求,各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并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