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云南省发改委公布的《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显示,在富有争议的怒江水电问题上,云南将在“十三五”期间继续争取国家层面同意怒江干流水电开发。
《规划》提出要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包括:“调整化石能源结构”,“稳步开发水电”等。水电开发的具体举措包括,稳妥推进“三江”干流水电开发建设,充分兼顾周边地区工业、城镇供水、农业灌溉及生态用水等需求。推进乌弄龙、托巴、黄登、大华桥、乌东德、白鹤滩等水电站建设。并在最后明确提出:争取国家尽快决策怒江干流水电开发。
对于怒江干流水电,国家层面此前保持谨慎态度。《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都曾在编制时将怒江水电开发纳入其中,但最后均因为环保方面的考虑被叫停。但2011年,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时任副司长史立山曾公开表示怒江一定会开发。
此后波折不少,开发进度不如人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已明确将怒江列入2020年以前重点建设的重点水电基地之一,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水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将马吉、亚碧罗、六库、赛格等项目列为“十二五”时期重点开工项目,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深入论证、有序启动“一库四级”,云南省政府2013年12月31日印发的《云南省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十二五”开工建设“一库四级”。
今年上半年能源局起草的《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将怒江水电纳入重点水电发展范围,再次引发反弹。
据相关专家介绍,送审的《国家能源“十三五”规划》提出,深入研究论证怒江中下游水电基地建设。正在起草的“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也有类似表述。
云南省当地政府一直是怒江水电开发的积极支持者。怒江州提出“电矿强州”的发展思路,希望将水电建设与矿冶产业发展相结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摆脱贫困。怒江在中国境内全长约2000公里,河流落差大,拥有世界级的水资源。根据2003年云南省最初规划的“两库十三级”开发方案,怒江全梯级总装机容量可达2132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