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现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比较严重,我们“十三五”规划要着力解决现在电力系统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这是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在11月7日接受媒体提问时回答的。
当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其内容涵盖水电、核电、煤电、气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类电源和输配电网。《规划》是中国“十三五”电力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文件,是布局重大电力项目的重要依据。
《规划》在谈及水电的发展时说,坚持市场化消纳机制,基本解决四川、云南水电消纳问题。强化政策措施,新建项目应提前落实市场空间,防止新弃水现象发生。
弃水导致四川水电一年流失30亿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有关云南、四川的弃水问题,已经引起了主管部门的关注。比如,2015年5月15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公布的《水电基地弃水问题驻点四川监管报告》显示,四川2014年全年调峰弃水损失电量96.8亿千瓦时,占丰水期水电发电量的14.93%。记者根据当时国内水电平均上网电价3毛钱来计算,这相当于一年白白流失了近30亿元人民币。
四川是中国的水电大省,记者从四川省政府在10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注意到,近年来,四川电力需求增长缓慢,外送通道建设滞后,水电消纳矛盾日益突出。
“十二五”期间,四川新增水电装机3689万千瓦,截至2015年底,全省水电装机已达6759万千瓦,水电年发电量2640亿千瓦时。
为缓解水电消纳矛盾,根据《意见》,将严格河流规划审批权限。其具体内容有:主要河流水电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审批,其余河流水电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暂停省级河流规划审批,“十三五”期间,除国家管理的主要河流外,暂停省内其他河流水电规划审批;未编制河流水电规划或与河流水电规划不符的水电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