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间,中广核电力公布,提及内容有关向中电核电(阳江)有限公司出售集团所持有的阳江核电有限公司17%股权的公告,其中包括公司直接持有的阳江核电12%股权和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阳江核电5%股权。
于2017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商务部相关批覆文件,出售事项已获批准,且该协议的生效条件均已全部满足。根据公开挂牌的程序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确认文件,阳江核电已于2017年12月12日完成其工商变更,出售事项在上述工商变更完成日期当日完成交割。
根据该协议规定,公司预计于交割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出售股权的人民币50亿元价款。出售事项完成后,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阳江核电合共61.20%的权益,阳江核电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根据协议,中广核集团与中电核电(阳江)有限公司已委託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阳江核电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进则行专项财务审计,将以审计报告为准计算过渡期结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