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我市牵头编制了全市光伏发电扶贫专项实施方案,提出到2018年,力争建设光伏发电扶贫项目230兆瓦以上,保障1.4万户、约3.5万贫困人口脱贫。
据了解,我市郓城、巨野、单县、鄄城4县列入国家试点,并与10月底前得到国家批复,个数居10个试点市第1位;共取得规模指标168.09兆瓦,占全省15%,居10个试点市第3位。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可帮扶15927户贫困户脱贫。
为推动光伏扶贫工作深入开展,我市把光伏扶贫与“第一书记”等结合起来,整合各类帮扶资金5000万元,切实解决政府财政资金不足的困难。优先将建档立卡贫困村列入农网改造计划,全市855个省定贫困村中,需改造的253个村已全部列入改造计划,总投资1.59亿元,预计2017年底前完成。鼓励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行动。鄄城县由财政出资,在390个行政村安装屋顶光伏发电系统20.28兆瓦,产权、收益归村集体所有,收入主要用于村集体的公共支出和救济贫困户,可收益贫困户600户、2100人,人均年增收2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