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进入两会时间,能源领域的改革亦备受关注,有消息称酝酿多年的油气改革方案有望在两会后公布。
一位中石油人士告诉记者,在油气改革中,天然气的价格改革有望在2017年加速推进,改革力度或超出预期。
近期,《湖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通过管道或配气管网将天然气运输、配送至下游经营企业或用户所收取的费用办法,这是首个地方省份公布的天然气管理办法。
湖北上述文件中,提到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将逐步实现并轨、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制定、省内输气和配气的税后全投资收益率分别定位8%和6%,并明确了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联动机制。
湖北的天然气价改,或将为全国天然气价改提供范本。
湖北气价探索
《湖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7年2月公布。紧接着,湖北物价局公布《湖北省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输气和配气的成本构成,以及不得计入的费用种类。
记者从湖北物价局了解到,早在2015年6月,湖北省物价局就起草完成了《湖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2016年下半年全国天然气管网价格改革推动下,2016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文要求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之后,湖北省物价局即对下属各市、州的天然气各环节价格进行梳理,并开始整顿规范输配气价格行为。
随后在2016年11月,湖北省物价局又一次公开征求意见,对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而本次成文的《管理办法》和此前的意见征求稿有着天壤之别。
一个最大的变化是天然气价格的定价机制。本次文件中,直接明确天然气输气要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制定。其中,输气准许收益率按管道负荷不低于75%取得税后全投资收益率8%的原则确定。而配气价格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以及税费构成,配气税后全投资收益率按6%确定,经营期都是30年。
“地方管网公司以及下游的城市燃气公司直接面向下游用户,实施特许权经营,在一定的区域内具有天然的垄断性。”中石油前述人士告诉记者,地方的天然气输气和配气价格加价过高问题普遍存在。
而这一次,湖北将城市输配气利润由此前的“暴利”直接锁定在8%和6%,这也触发了部分企业的抵制情绪。
记者获悉,近期有湖北燃气企业向湖北物价局以及国家发改委提交反馈意见称,城市燃气项目输送成本高、管理难度大,投资风险并不低于中游管道输气项目。同时,从服务客户和对象上看,零售利润率低于批发利润,不符合商业定价原则。
另外,有企业人士还根据输配电价改革中明确的输电和配电收益率都为8%为由,直指天然气配气收益率定为6%不合理性。
湖北一家地方燃气公司人士告诉记者,长期以来居民用气价格普遍偏低,非居民用气承担了对居民用气的补贴,如果将配气收益率定的太低,不利于天然气的交叉补贴转嫁。
按照湖北天然气人士的建议,业界希望能将配气收益率定在8%~12%。
“配气收益率6%是根据现在资金风险收益、银行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等数据综合得出的,已经不低了。”湖北省物价局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此前国内天然气下游产业都是配销一体化,配销配利润很高,但配气的成本和盈利的具体情况对外仍是笔“糊涂账”。 “配气收益率6%是根据现在资金风险收益、银行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等数据综合得出的,已经不低了。”湖北省物价局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此前国内天然气下游产业都是配销一体化,配销配利润很高,但配气的成本和盈利的具体情况对外仍是笔“糊涂账”。
该人士认为,国家并没有规定地方的输配气收益率,但结合全国发展大框架以及湖北的实际情况,仍要鼓励发展的清洁能源,天然气还需加大利用。所以,将湖北配气价格定的低一点,有利于城市燃气企业在终端大力发力,拓展用户,反过来配气商仍将进一步受益。
而对于有企业人士提出希望湖北将天然气价格制定中的“准许成本”改为“合理成本”,该物价局人士指出,是否“合理”带有较多的主观性,但从监管的角度上看,很多收费是合理但不“合规”的,所以准许成本是科学、客观的。
“按照计划,希望《管理办法》能在今年上半年正式实施。”该人士向记者强调,现在《管理办法》还在走公示程序,不是一个正式的发文,在公示后物价局已收到了很多意见反馈,也将对意见进行吸收,为下一步修订做准备。